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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以來我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5起涉疫刑事案件

來源:聊城日報  2022-05-05 12:16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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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本報訊(記者 鞠圣嬌我市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各類涉疫違法犯罪行為,今年3月以來,已立案偵查5起涉疫刑事案件,受理245起行政案件,行政處罰284人。

  近期,公安機關持續(xù)對兩類違法行為予以重點打擊:

  一是違反防疫規(guī)定造成疫情傳播的行為。對故意隱瞞行程、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引發(fā)疫情傳播或造成疫情傳播嚴重危險的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。4月27日,高唐縣公安局通過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該縣某汽修廠負責人董某某,在明知遼寧籍兩名來高人員未向社區(qū)報備、無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情況下,仍然違反防疫規(guī)定,接待、宴請并辦理相關業(yè)務,致使該縣發(fā)生輸入性疫情,其行為已涉嫌構(gòu)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,目前,公安機關已對其立案偵查。

  二是不落實“場所碼”應用要求的行為。當前疫情防控正處在非常關鍵時期,廣大群眾進入各類場所必須掃“場所碼”,各類場所的經(jīng)營管理主體也要監(jiān)督進入人員掃描,對未按規(guī)定使用“場所碼”的,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。近期我市公安機關累計查處不落實“場所碼”應用案件72起。

編輯:郭艷娜
審核:劉 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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